第一百八十六章 无罪这两个字,太重了!(1 / 2)

 ,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!

任何防卫行为……

都有必要的限度。

唯有无限防卫权,没有这个限度,对于防卫人所造成的任何后果都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。

公诉人提出的这一点……

也正是基于一死三伤事件的判定,将其定性为防卫过失致人死亡,并非恶劣的杀人事件。

为此。

公安机关特地详细调查了黄兰以及死者陈权等人之间的社交关系。

发现他们在闹婚之前,素不相识。

公安机关也对此进行了详细调查,最终确定了黄兰并无故意蓄谋杀人的嫌疑。

折叠刀也不属于管制刀具。

普通人可以随身携带。

不存在违法问题。

之所以发生这件事……

也是由于婚礼上闹婚这种不法侵害行为引起的。

“对方公诉人的说法,我方并不认可。”

律师席的张玮深吸了一口气,沉声道:“我方当事人当时遇到了突发情况,属于猥亵罪的强制暴力行为,严重侵犯了人身安全权利,应当判定为暴力犯罪,而非不法侵害。”

“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,不法侵害需要有社会危害性,指的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侵害行为。”

“意思是说,只要是不合法的具有侵犯性并且可能造成危害的行为就属不法侵害,其相较于暴力犯罪,具有明显轻微的特点。”

“而暴力犯罪,指的是暴力行为引发的系列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,本案中闹婚者的行为,就构成了猥亵罪,危及了人身安全,且以暴力行为……”

当着公诉人的面。

张玮侃侃而谈,阐述着己方观点。

并且将公诉人的观点一一反驳。

从法条讲到了法理,再讲到了立法思想,天理人情和公序良俗。

尤其是针对婚闹的行为……

将婚闹的最初起源,再到如今借婚闹之名,行犯罪私欲的现象公之于众。

当庭斥责闹婚者的无耻、下流的本性。

话音刚落。

公诉人还没来得及反驳,公诉席旁边的陈导光又坐不住了。

猛地站起来。

冷笑着反驳道:“胡扯!我们那明明就是普通婚闹,怎么就成了暴力犯罪了?”

“敢情你是想将婚闹污蔑成暴力犯罪,好为这个杀人凶手洗脱嫌疑!”

“家家户户都是这么闹婚,你们凭什么说我们是犯罪?”

“你们这些当律师的,心都是黑的,居然在这里颠倒黑白,指鹿为马!”

“呸!”

“等哪天你儿子死了,我看你还能不能这么冷静的说出这番话!”

只见陈导光指着张玮的鼻子,不断指责。

怒不可遏。

在他看来。

闹婚只是小辈们的玩笑,可张玮却非要将这个玩笑,上升到了暴力犯罪的层次。

明显是想要帮助黄兰脱罪。

“当事人,请注意你的言辞!”

张玮尚未开口回应。

公诉人便忍不住皱了皱眉头,沉声道:“这里是法庭,现在虽然是自由辩论环节,但发言时,禁止对他人展开人身攻击!”

这个阶段。

属于质证之后的自由辩论,双方所有人都有权发言发表观点。

陈导光的发言,也是在准许的范围之内。

但……

他的发言,和辩论没有半毛钱关系。

全程都是在攻击对方。

“我的言辞怎么了?”

陈导光闻言。

转过身,看着己方公诉人,不满道:“他说的有问题,我还不能反驳吗?”

“刚刚法官也说了,现在是辩论环节,我说句话还不行吗?”

“法官都没说什么,皇帝不急,你太监急什么?”

“你……”

公诉人被他这一番不讲理的话,怼的哑口无言。

面色通红。

“咚——”

法庭上。

法官也看不下去了,敲响了法槌。

沉声道:“法庭乃法律庄严之地,你可以参与辩论,但请有效发表你的观点,不要撒泼打诨。”

陈导光听后。

冷哼了一声,还嘲讽似的看了眼公诉人。

把公诉人气得浑身发颤。

随后重新看向了张玮,像模像样的开始了反驳。

“我有三点不服,第一点,我们村都是这样的,每家每户结婚都要闹婚,这是一种婚礼习俗,就跟结婚请伴郎伴娘一样。”

“这十几年来,村里每户人家都是这么结婚的,我当初也闹过,也没见出什么事,所以问题全部在这个行凶的伴娘身上!”

“第二点,我们这是闹婚,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犯罪!”

“你们见过犯罪这么明目张胆的?你们见过犯罪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?这怎么可能是犯罪?”

说完这一点。

他还有些惊叹自己的辩论才能,觉得自己发挥的非常出色。

越说越上头:“第三点,自古以来,欠债还钱,杀人偿命,天经地义,杀了人就要付出代价,不然要法律干什么?”

“你们这群律师,收了人家的钱,也不能颠倒黑白,昧着良心打官司。”

“这样会遭报应的!”

说完之后。

他便重新返回了自己的席位,对着周全民说道:“好了,我该说的都说了。”

“杀人要偿命,你们这些当法官的不可能不知道。”

“希望你们不要被这个律师的花言巧语蒙蔽了,做出正确的判决。”

而他的这番操作……

直接使得整个法庭,再次鸦雀无声。

公诉席上。

两个公诉人对视了一眼,面面相觑。

他们公诉过许多案件。

这是他们第一次……

见到受害者如此嚣张,居然敢对审判长等人指点江山。

而且刚才的辩论词……

看似讲了三点,实则一条法律法条、法理、立法思想都未曾涉及。

完全是乡下村妇之间的口角之争。

严格说起来。

这番话说了和白说一样,既不能攻击对方的观点,也不能捍卫自己的观点。

可陈导光还洋洋得意,自以为他的“辩论”十分精彩。

而在律师席。

张玮同样瞪大了眼睛,望着自己的“对手”。

除了震惊之外。

他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。

陈导光开庭之后,先是怒怼公诉人。

后是怒怼他。

刚才……

又对周全民代表的合议庭等人指指点点。

可以说,陈导光现在成了庭审最大的变数。

他本以为自己带过那么多届被告,可以算是见多识广了。

没想到……

一山更比一山高。

他的这种不配合公诉人的行为……

完全是在拉低他的受害人身份,降低合议庭对他的同情度。

不会起到任何正面作用。

而眼前这一幕……

他似曾相识。

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,当初自己的队友,和陈导光极为相似。

动不动就背刺他。

“难道……我转运了?”

张玮咽了咽口水,神色有些古怪。

而在旁听席。

陈导光的“精彩辩论”顿时赢得了一致叫好。

“二哥就是二哥,别看没读过几年书,道理讲起来一套一套的!”

“大家注意没?二哥发言之后,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,都不敢再和二哥争了。”

“咱们是有理的一方,咱们怕啥?反而是他们,试图帮杀人凶手脱罪,放在咱们村,这是要被戳脊梁骨的!”

“还是二哥讲的东西简单易懂,那个律师还有公诉人说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,云里雾里的,就是想把咱们整懵!”

“……”

刘梅为首的旁听妇女们凑在一起,窃窃私语。

对陈导光刚才的发挥……

十分满意。

尤其是看到法庭鸦雀无声的一幕,都觉得他们几乎不可能败诉。

“果然是无知无畏。”

秦牧坐在旁听席的一角,忍不住摇了摇头。

陈导光漏洞百出的发言……

居然能得到一致的喝彩。

可以说,陈导光以一己之力,试图将法庭辩论的档次拉低到农村吵架的层次。

“咚——”

法庭上方。

周全民铁青着脸,再度敲响法槌。

盯着洋洋得意的陈导光。

气得有些发颤。

但还是耐着性子,沉声道:“请受害人不要发表和争议焦点无关的话题,本阶段的争议焦点,需围绕无限辩护权以及防卫过当展开!”

陈导光刚才吵架式的发言……

全是在胡搅蛮缠,没讲到任何法理、法条相关的理论。

根本不能称之为辩论。

虽然这是法庭自由辩论环节,所有诉讼参与人都可以进行发言,但无关话题是不被允许进行的。

不然……

庄严的法庭,分分钟就会出现泼妇骂街、农村吵架的场景。

“你什么意思?”

陈导光听后。

却再次不满道:“我刚才说了三点,怎么没围绕案子的讨论焦点?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!”

“我们说的句句在理,说不过我们,现在就说我们没有围绕焦点?”

“这个官司还有什么好讨论的?刚才证据都拿出来了,视频也证明她杀了人,直接判就完了。”

“你们是不是欺负我们是乡下人,就故弄玄虚,把简单的案子搞得这么复杂?我看你们就是想帮她脱罪,让她逃脱法律的制裁!”

说着说着。

他昂首挺胸,环顾整个法庭,一副傲立群雄的姿态。

刚才他已经用事实证明了……

他的辩论能力,远胜己方公诉人,以及对方律师。

他一开口……

所有人都没再敢说话,明摆着说不过他。

现在却反过来用这种方式,说他没讨论在案情的焦点上!

在这个辩论环节。

谁强谁弱,已经是一目了然了!

“怎么?”

陈导光瞥了眼法庭上的周全民,又接着冷笑道:“被我说中了?不说话了?”

“我告诉你们,别以为我们乡下人就好欺负!”

“这个案子你们直接判就完了,别给我整这些有的没的!”

他身边的其他三个“受害者”父亲见状,也激动不已。

跟着陈导光一起,给合议庭“施压”。

“二哥说的没错,你们虽然是法官,但我们也不是好欺负的!”

“他们杀了人,你们要是敢徇私枉法的话,我们就去你们上级那里投诉你们!”

“我们非法拘禁都被抓了,他们杀了人,必须要受到严惩!”

“我们虽然不懂法,但杀了人,必须要偿命!”

“……”

陈导光四人你一言我一语。

对着周全民以及其他几个审判员,提出了“判决建议”。

言语之中。

并没有辱骂和扰乱法庭的行为。

但……

却把周全民气得七窍生烟,浑身发颤。

陈导光四人无比自信的一幕……

完全超出了他和合议庭众人的想象。

“肃静!”

无奈之下。

他只能深吸了一口气,盯着陈导光四人,沉声道:“从现在开始,法庭辩论环节,你们四人未获得允许,不得参与辩论!”

作为审判长。

为了保证案件庭审的正常进行,他有权利这么做。

若是继续让陈导光四人胡搅蛮缠……

那这个案子,怕是要审到明天了。

然而……

他话音一落。

“凭什么?”

陈导光更加不服了,质问道:“法庭上也要讲道理吧,辩论环节为什么不让我们说话?”

周全民黑着脸。

干脆没有搭理他,而是看向了公诉人。

继续推动审理进程:“刚才被告方律师说,黄兰的行为,属于面对暴力犯罪时的防卫,不应当判定为防卫过当。”

“你们检察院在认定防卫过当时的依据是什么?”

审理了这么久。

这个案子的核心关键……

已经很明朗了。

若是判定为无限防卫权的正当使用,那黄兰就无罪。

若是判定为防卫过当,那黄兰就犯了故意伤害罪,以及过失致人死亡罪,两者从一重罪处罚。

这两者的判刑区别,是极大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