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
小角狼不但后腿是瘸的,浑身上下都是伤,更致命的是,角狼都是两只角,它却只剩下一只了,显然另一个已经折断,也不知吃了多少苦头。躺在高欢怀里,它啊呜几声,很快就打起了瞌睡,慢慢的呼噜起来。
“可怜的小家伙,也不知跋涉了多少路,才找到幽魂坟。”
高欢叹息一声,突然想起当日角斗场的自己,那时候他也浑身是伤,整张脸都被划烂了,“疤面脸”的外号就是这么来的,听着倒是挺霸气,其中心酸痛苦却只有自己知道。
“对了,这都过去大半年了,它怎么才这么一丁点,看上去就好像出生没多久似的,不会弄错了吧,它真和那头狼尸是母子关系?”
由不得他产生这样的怀疑,角狼的成长速度极快,大半年的工夫,足以让一头刚出世的小家伙,变成个半大牛犊子。哪怕营养不良,它也至少应该大如土狗,绝对不是现在这么个小模样。
老鬼砸巴两下嘴,眉头皱起来,想了半天,才眯缝着眼睛,说道:“它和那头老狼肯定是母子,这一点我敢打包票,至于为什么这么小,我倒是想起一种诡异秘术来。这种秘术只对妖有用,据说可把妖的幼崽密封其中,换句话说,就是造一个体外子宫,让孩子在体外成长。不过,这小东西怎么看也不像是妖,到底是怎么回事,我也有点糊涂了。”
妖族和人类一样,都是这个世界的主人,只不过云州属于人族聚居区,很少有妖的踪影,哪怕是云灵山脉中,也只是有很少一部分妖生活着。妖族主要生活在蛮荒之地,统治着一片绝不亚于人族聚居地的浩大区域。
小瘸狼是妖?!
高欢低头看了看,禁不住连连咧嘴:“得了,你老人家就瞎寻思吧,小瘸狼要是妖,我用头走路给你看,骗谁呢,哥们虽然没见过妖,可好歹也在角斗场和猛兽厮杀过……”
“我去,听你这意思,是把妖和猛兽混为一谈了啊。高见,真是高见,老夫纵横修真界这么多年,第一次听到如此论断……”
当然,不管他俩谁用头走路,总而言之,小瘸狼是留下了。
这小家伙精力十足,特别是吃了几颗培元丹后,更是蹦蹦跳跳没老实的时候。它是真把高欢当成母狼了,有好吃的从来都想着高欢,甚至这一天从幽魂坟深处,叼来根死人骨头,恶心的高欢差点吐出隔夜饭。
“走走走,以后别和我睡一张床,也别拿舌头舔我。”他一巴掌拍的小瘸狼嗷嗷直叫唤,怒道:“我可不吃死人骨头,以后你也不准吃……”
不过,就在这时,老鬼的眼睛突然瞪起来,惊叫道:“且慢,让我看看,不应该啊,幽魂坟是数十万年前形成的,自那以后就没人敢来,别说死人骨头了,就是死人屁也得烂成渣,怎么可能还有骨头,除非是僵尸的……”
一说到僵尸,他的眼睛就开始放光,不由自主的舔了舔舌头,笑道:“发财了,还记得那把中品灵器卖了多少灵玉吗,嘿嘿,这回又来钱了。别愣着了,赶紧让小瘸狼带路,咱们去把僵尸坟给挖了,哈哈,挖坟掘墓,我喜欢!”
有钱不赚王八蛋,高欢和老鬼一样,早就挖坟掘墓上瘾了。主要是这活来钱儿太快,一个坟再怎么深再怎么大,以他的修为挖起来,那就是分分钟钟的事。分分钟钟就能得近五千株化元草,一百二十枚灵玉,这好事上哪儿找去,杀人劫财都没这个赚钱。
“挖,必须去挖,这回我有经验了,只要运起万鬼决,把我身上的阳气全都遮盖住,就算把僵尸身上的毛给拔光了,它也醒不过来。那个什么,先说好,这次挖出来的宝贝我先挑,上回那个裹尸布,本来应该是我的,你赚了多大便宜吧……”
“我用裹尸布滋养神魂,你要它有屁用,不知道尊老爱幼的玩意儿,光想着贪财……”
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,他俩就在小瘸狼的带领下,往幽魂坟深处走去。
幽魂坟越往里,孤魂野鬼越多,有一些甚至已经修为颇深,眼瞅着高欢过来,自然发出尖锐的呼喊,纷纷扑杀而来。高欢哈哈一笑,万鬼决运起来,来者不拒,把这些大鬼小怪当成零食般吞噬。